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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1):值班主任窗口。负责市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审核、开发拆迁和行政审批业务综合咨询。对各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投诉举报。

窗口(2):工程报建、施工许可窗口。受理工程报建备案和《施工许可证》审批。

窗口(3):招标投标合同备案窗口。受理招标投标过程中: (a)招标方式核准;(b)招标人资格核准;(c)招标文件备案;(d)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受理施工合同、监理等中介合同的备案。

窗口(4):安全监督许可、外地进郑备案。受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郑备案。

窗口(5):企业资质窗口。受理新成立的勘察设计企业、 建筑业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监理等中介咨询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核。

窗口(6):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窗口。受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备案,受理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窗口(7):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窗口:该业务未开展。

窗口(8):建材备案、墙材水泥退费。受理建筑材料备案,墙材水泥的退费审核。

窗口(9):核费 (a)受理工程建设四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质量监督费,定额测定费,定额劳保费和养老待业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费用核准。(b)受理定额劳保费拨付。

窗口(10):入场交易费、物价核费窗口:受理建设工程入场交易费登记、受理价格调节基金费用核准。

窗口(11):印花税征收窗口:受理建设工程印花税征收。

窗口(12):联合收费窗口。收取工程建设四项行政事业性费用。收取价格调节基金(财政局)。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二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及内部办公时间。


咨询电话:67188955
投诉电话:67188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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