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恢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郑承接工程资格的通知
文号:郑建文〔2020〕18号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日期:2020年01月23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20年1月21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情况通报》(郑建文〔2020〕16号),责成涉事企业于2020年春节前妥善解决拖欠问题。在拖欠问题未解决前,暂停在郑承建项目。

  《通报》引起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支付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恢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郑承接工程资格。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