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承接主体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号:郑建文〔2020〕143号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日期:2020年07月17日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78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审图”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设〔2019〕57号)、《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拟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确定郑州市本级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承接主体,现将报名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名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应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6号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26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审图”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设〔2019〕57号)等文件要求。

  2.根据郑州市工程实际,报名的审查机构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规定的一类审查机构资格。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6号令要求,报名的审查机构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4.为保障服务质量,报名的审查机构应有完善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制度。

  5.郑州市已全面实施数字化审图,报名的审查机构应有实施数字化审查的能力。

  6.报名的审查机构应能为建设单位提供及时、便捷、全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应在郑州市为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和后期的技术咨询。

  7.报名的审查机构应承诺遵守《郑州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8.报名的审查机构应承诺自觉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督,配合购买主体开展各项检查和考核。

  9.近两年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等情况。

  二、报名资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报名时间内向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提出报名申请(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查阅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2.内部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1份);

  3.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制度(1份);

  4.有实施数字化审查能力的证明材料(1份);

  5.审查人员清单(1份,含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审查专业、注册类别与等级、证书编号、执业印章号、注册有效期,并提供审查人员的社保缴纳记录或退休证复印件);

  6.有能在郑州为建设单位提供及时、便捷、全面的施工图审查服务和后期技术咨询的证明材料(1份);

  7.承诺书(1份)。

  所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有报名意向的审查机构需于2020年7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2020年7月24下午18时期间,将全套报名资料报送至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602室。联系电话:67188922,19939708825。

  四、其他要求

  (一)报名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城乡建设局在报名截至后10个工作日内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对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或出现违反承诺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此次报名确定的承接主体有效期为两年。

 

  附件:1.郑州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承接主体报名表

     2.承诺书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