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组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文号:郑建文〔2020〕222号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日期:2020年11月09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充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力量,发挥行业专家在技术服务、评审、论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郑州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组建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参与我市有关消防政策方针及技术规范的制订;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参与我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审论证等工作。

  二、推荐范围

  被推荐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图、施工、技术服务科研、以及教学岗位的人员(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地下空间工程、 铁路工程、市政工程、民航工程、化工工程、电力工程等)。

  专家组专业分类:消防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暖通专业、建筑施工、电力工程专业、化工工程专业、民航工程专业、铁路工程专业等。

  三、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员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信用不良记录。年龄一般不超过 65岁,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严谨,专业技术精湛。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者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和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年龄不受此限制。

  专家库专家还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从事消防工程设计、审图、施工、技术服务等工作(包含消防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暖通专业、电力专业、化工专业等),且具有6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从事铁路、民航、化工、电力等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工作6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优先。

  四、征集方式

  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面向郑州市公开征集,市内有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等均可报名。

  五、申报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自荐(自由职业者)或单位推荐。有申报意向的,填写《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并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邮寄到淮河路25号市城建局1501房间。

  我局将聘请有关专家对资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进行汇总并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截至2020年11月30日。

  (二)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作为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

  (三)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附件: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