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号:无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日期:2022年01月12日

各建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所有工商注册地在我市以及工商注册地不在我市但在我市承接业务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企业,监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均应高度重视,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抓好本单位办公场所及员工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订方案,及时掌握员工动态

  各单位应根据我市及企业所在地辖区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疫情期间,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员工所在区域疫情防控分类管理、工作、出行、健康情况和生活状态。

  三、严格措施,强化疫情防控管理

  各单位应严格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辖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具体安排。按要求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参加所在地社区组织的核酸检测工作,“应采尽采,不漏一人”;严格落实疫苗接种义务,筑牢疫情防护屏障。疫情期间妥善安排好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非必要不离郑、不出省,不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应教育和引导广大员工,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不明信息”。

  四、实时上报,加强疫情报告制度

  如果发现本单位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密接、次密接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还应同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

  五、共克时艰,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各单位应积极响应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的防疫工作号召,组织或发动符合相关志愿服务征召条件的员工,在做好自身防疫的情况下,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倡导各单位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通过“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捐款捐物,开展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献爱心、送温暖”活动。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处 67188920

       勘察设计处   67188925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