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认定金越澜庭(1-3#楼、8-12#楼)项目为装配式建筑的通告
文号:无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日期:2024年04月11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郑建文〔2021〕191号)要求,依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 T51129-2017)和《河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 J41T222-2019),经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组评审、网上公示,现认定金越澜庭(1-3#楼、8-12#楼)项目为装配式建筑。

  特此通告。

  附件:认定为装配式建筑情况明细表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