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郑州市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郑建文〔2022〕210号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日期:2022年12月15日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绿色建材的要求,满足有关单位对绿色建材采信和应用的需求,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决定建立郑州市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经过前期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市城建局起草了《关于建立郑州市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依据

《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认联〔2017〕544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89号)、《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河南省市场监管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市监〔2020〕125号)、《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关于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市监文〔2022〕158号)

三、主要内容

(一)入库原则

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请入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入库:

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下列建材产品:列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目录且依据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进行认证的;2021年5月1日前取得绿色建材评价证书的;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的。

后续入库条件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入库范围

(一)围护结构及混凝土类;

(二)门窗幕墙及装饰装修类;

(三)防水密封及建筑涂料类;

(四)给排水及水处理设备类;

(五)暖通空调及太阳能利用与照明类;

(六)其他设备和产品类。

(三)材料提供

取得绿色建材评价认证证书的提供下列材料:

1.填报“郑州市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申请表”(见附件1);

2.有效期内的绿色建材评价证书、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中的一种。

《通知》中还对不予入库的情形、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对入库建材产品的监督检查和其他情形进行了规定。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意向加入郑州市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的建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