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双拖欠”)问题,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郑州市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6月9日正式印发了《郑州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郑建文〔2025〕6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该《办法》的核心内容进行实质性解读:
一、 政策目标与核心逻辑
(一)根本目标: 源头治理“双拖欠”,切实维护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同时保障建筑企业的工程款权益。
(二)核心逻辑: 通过信息化监管(市平台) 固化项目现场所有关键人员的劳动关系和从业轨迹,实现“三个确保”:
1.确保人员真实在场: 精准掌握谁在干活、干了多久,为工资核算提供不可篡改的基础数据。
2.确保责任链条清晰: 明确建设单位、总包、分包、监理各方在实名制管理中的具体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3.确保监管惩戒有力: 将实名制落实情况与企业信用(“红黑榜”)、市场准入、招投标等直接挂钩,形成强大威慑。
二、 适用范围与管理对象
(一)适用工程: 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管理对象(全覆盖): 不仅包括一线建筑工人,还涵盖项目现场所有管理人员:
1.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2.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质量/安全/技术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3.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4.施工企业(含总包、分包)所招用的所有建筑工人。
三、 关键主体职责(核心内容)
《办法》用专门章节(第二章)明确了各方主体责任,这是落实实名制的关键:
(一)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市级: 负责制定全市制度;建设并运维全市统一的“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平台”(市平台);负责市本级监管项目的实名制管理;指导监督区县级工作;确保与国家、省平台互联共享。
2.区(县)级: 负责本级监管项目的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项目数据及时、真实、完整上传至市平台。
(二)建设单位:
1.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实名制管理要求。
2.承担实名制管理成本: 将所需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
3.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依法必须向施工企业提供,这是保障工程款支付源头的重要措施。
(三)施工总承包企业(负总责):
1.信息录入与平台对接: 项目开工30日内,必须在市平台完成项目注册、联网及所有人员(含建设、监理、分包单位人员)的实名信息认证、录入。
2.硬件设施与管理: 必须配备实名制管理所需硬件(关键!),实施封闭管理(特殊项目除外),设立人脸/虹膜识别的门禁考勤系统(具体要求见下文技术规范),确保考勤数据真实、准确、实时、完整上传市平台。
3.劳资专管员: 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劳资专管员,负责日常管理、数据维护、督促分包落实。
4.合同/协议与培训: 与工人依法签合同或书面协议,并进行实名制管理培训后方可进场。
5.维权告示牌: 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
6.信息更新与公示: 人员变动5日内更新平台;每月考勤信息公示不少于5天;办理工人退场登记。
(四)监理企业:
1.监督检查: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各参建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信息采集、考勤等)。
2.督促整改与报告: 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督促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必须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五)分包企业:
1.直接责任: 对其招用的工人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
2.配合总包: 服从总包管理,落实规定,确保工人签合同/协议并登记后方可进场。
3.纳入管理的人员:需配合签订合同/协议,真实准确填报信息,接受培训。必须通过实名制考勤设备打卡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四、 技术规范与数据管理(突出亮点与可操作性)
(一)考勤设备硬性要求:
1.必须使用具备防作弊能力的设备: 明确要求采用双目摄像头进行人脸/虹膜识别,严禁使用照片打卡。
2.信息一致性: 录入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一致,杜绝“人证不符”。
3.非封闭工地替代方案: 不具备封闭条件的项目,必须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有效考勤,严禁场外打卡。
(二)数据保存: 电子考勤记录、图像影像等电子档案保存期限自工程竣工后不少于2年,为后续纠纷处理提供追溯依据。
(三)信息构成: 实名制信息包含基本信息(身份证、工种、技能、培训)、从业信息(岗位、合同、考勤)、诚信信息(评价、投诉、行为记录)。
(四)数据安全与真实: 各相关方必须制定制度,采取措施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及真实性、完整性,严禁漏报、瞒报。
五、 监督管理与信用惩戒(强力保障)
(一)监管方式: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 各级建设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
(二)检查措施: 包括进入现场核查、查阅合同资料、检查分包合同履行等。
(三)层级监督: 市级部门对区县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处理流程: 发现问题 -> 责令限期整改 -> 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 约谈责任人 -> 视情列入“黑榜”/移送执法。
(五)“黑榜”惩戒: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将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黑榜”名单,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招投标、评优评先等方面受到限制:
1.(工程款拖欠) 因建设单位或总包未按约付款导致欠薪或讨薪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未实名致欠薪) 施工现场未实行实名制管理导致欠薪及讨薪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3.(非法讨要) 以讨薪为名非法讨要工程款(如编造事实、围堵),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4.(违反规定屡教不改) 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经建设主管部门约谈两次后仍整改不到位。(新增细化)
5.(拒办支付担保) 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且拒不配合检查或责令整改到期后30天内仍未办理。(新增细化,直击源头保障)
六、 其他重要内容
(一)责任人制度: 明确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资专管员是直接责任人。项目经理和总监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二)信息应用: 实名制信息是处理劳资纠纷、认定报酬支付、核查人员在岗履职、查处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对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指定采购产品、乱收费等行为,以及因监管不力导致信息泄露、非法使用的,将严肃问责或依法处理。
(四)有效期: 本办法自2025年6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七、 解读意义
《郑州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郑州市在根治欠薪、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方面迈出了更加坚实、精细化的一步。其核心在于:
(一)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 清晰界定各方职责,特别是压实了总包企业的管理总责和建设单位的源头保障(支付担保)责任。
(二)强化科技赋能监管: 通过统一的市平台和严格的生物识别考勤技术要求(双目摄像头、防作弊),确保人员信息和考勤数据的真实可靠,为监管和维权提供坚实数据基础。
(三)突出信用联合惩戒: 将“黑榜”制度与具体违规情形(尤其是新增的两条)紧密结合,大幅提高违规成本,形成强大震慑力。
(四)注重细节可操作性: 对硬件要求、信息录入更新时限(开工30日内注册、人员变动5日内更新)、数据保存(2年)、检查频次(监理月查)、公示要求(考勤公示5天)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增强了政策的落地性。
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力推动郑州市建筑业用工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和透明化,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劳有所得”,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解读机关: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曹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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