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 号)明确将该机制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要求强化事故隐患源头治理。《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安委〔2024〕21 号)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郑州市作为建筑业强市,安全生产任务繁重,亟须通过机制建设激发从业人员“人人都是安全员”的主动性,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起草依据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 号)、《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安委〔2024〕21 号)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
三、政策问答
1. 该文件的适用范围和要求是什么?
适用范围:全市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监理、检测等生产经营单位。
要求:2025 年 6 月底前全面建立并有效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覆盖所有从业人员(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工人及临时聘用人员),按隐患等级(一般、重大)设定差异化奖励标准,实现 “发现-报告-整改-奖励-公告” 全流程闭环管理。
2. 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包括哪些?
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不安全状态、环境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缺陷及漏洞等方面,紧盯重点岗位、区域及环节。
报告需结合企业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频发区域及隐患密集领域,并提出具体整改建议。
3. 从业人员可通过哪些途径报告隐患?
各单位需设立专职受理部门(人员),提供多元化报告渠道,包括:内部工作群、微信小程序、APP 等线上平台。提供受理电话、邮箱等传统渠道,并对外公示。确保从业人员清楚 “向谁报告、怎样报告”,保障机制便捷高效。
4. 奖励标准和实施方式如何确定?
奖励来源: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可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提取奖励资金。
奖励形式: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结合,遵循 “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重大隐患重奖” 原则。例如:一般隐患可奖励一定金额(企业自定)。对避免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报告可给予重奖。
5. 申报流程和管理台账有哪些要求?
报告流程:受理登记→部门负责人审批→核实取证→处理办结→提交奖励审批→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发放奖励→报告人领取奖励→公示表扬。
台账管理:各单位需建立详细运行台账,记录隐患报告时间、部位、情形、整改及奖励等情况,每周向市城建局报送台账。
6. 信用激励机制如何落实?
量化加分:一般事故隐患每条加 0.1 分,重大隐患每条加 0.5 分(需录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每季度加分不超过 3 分。单季加满 3 分的单位,可按条件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榜”名单。
报送要求:需在奖励事项办结一个月内报送完整材料(含举报登记表、核实记录、奖励审批及发放记录、公示资料等),逾期不予加分。
7. 政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措施有哪些?
执法结合:将内部报告奖励工作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结合,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的隐患,未产生不良后果的依法不处罚;对整治不力导致事故的,依法从严处理。
长效机制:通过 “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 等活动,推动企业将机制纳入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
四、附件说明
附件 1《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制度(范本)》提供了制度框架,包括受理部门、报告流程、奖励标准等参考模板。
附件 2《建设工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落实情况推进表》用于统计各区县(市)建设工程隐患报告及奖励实施情况,每月 4 日前报送数据。
五、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人:熊琨 张太臣
联系电话:0371-67173920、6718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