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道路综合改造工程花园路给水管网改造工程(维修维护)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2-08 公告发布人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公告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道路综合改造工程花园路给水管网改造工程(维修维护)一期,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2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财政资金35%,自筹资金65%,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给水管道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道路综合改造工程花园路给水管网改造工程(维修维护)一期;

2.2建设地点:郑州市区域内;

2.3建设规模:DN100-DN1000给水管道敷设、DN1000非开挖不锈钢内衬修复、配套设施建设(包工包料)、并入市政给水管网及解决周边用户停水期间用水问题等;

2.4招标范围: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道路综合改造花园路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金水路-航海路)、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道路综合改造花园路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农业路-金水路)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给水工程所有内容,包括配合协调本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含但不限于道路主体单位、办事处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办理道路保通协调及占道破路审批相关手续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合同额:约3800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工期要求: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为准;

2.9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10质量保证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负责配合协调本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含但不限于道路主体单位、办事处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办理道路保通协调及占道破路审批手续相关手续等(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拟采用的球墨铸铁管材及阀门材料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于投标单位,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4 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2017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类似给水管网业绩,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显示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业绩需出具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6信誉要求:

(1)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

(3)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①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②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3月2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4.2 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文件下载,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0371-67188807、4009980000。

4.3 由于本项目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在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故文件费的收取如下:招标文件费,费用为5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用扫码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招标文件费收取账户,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A 区第七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纸质或U盘或光盘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先进行签到,然后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截止到开标时间未进行签到的投标单位,其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进入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答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说明: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其他

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695223

邮箱:371535071@qq.com

传真:0371-67695190

招标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政六街合作大厦B座20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1-55288331  

邮    箱:zhongyizb@163.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电话:0371-67885515

传真:0371-61788905

邮箱:sjwgczbj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