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州大道南段(宇通立交-京广南路)等6条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6-29 公告发布人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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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州大道南段(宇通立交-京广南路)等6条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州大道南段(宇通立交-京广南路)等6条道路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州大道南段(宇通立交-京广南路)等6条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工程概况:

  1.郑州市中州大道南段(宇通立交-京广南路)新建道路工程规划为城市快速路,北起宇通立交南段的长青路,南至京广南路,全长4715.376米(实施设计长度3231.68米,不含已实施的南四环-南水北调桥),道路规划红线100米,设计车速6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面道路;长754.8米、宽26米整幅高架跨线桥(连续跨越紫荆山南路、地铁2号线、豫一路、地铁9号线);下穿徐兰高铁(采用U型槽结构);三道长58米下穿铁路护管涵;污水泵站;雨污水、照明、交通、绿化及附属工程(含海绵城市系统)等;

  2.郑州市新达路(红松路-须水河西路)新建道路工程规划为城市支路,西起红松路,东至须水河西路,全长1634.086米,道路规划红线30米,设计车速3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雨污水、照明、交通、绿化及附属工程(含海绵城市系统)等;

  3.郑州市西四环北延(绿境路-大河路)新建道路工程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北起绿境路,南至大河路,全长2.1公里(实施设计长度1298.799米,不含在建的西四环大河路立交桥工程范围),道路规划红线60米,设计车速6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隧道、雨污水、照明、交通、绿化及附属工程(含海绵城市系统)等;

  4、郑州市西山路(绿境路~绿达路)新建道路工程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北起绿境路,南至绿达路,全长826.807米,道路规划红线60米,设计车速5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雨污水、照明、交通、绿化及附属工程(含海绵城市系统)等;

  5、郑州市桂圆北街(绿源路-大河路)新建道路工程规划为城市支路,北起绿源路,南至大河路,全长913.443米,道路规划红线30米,设计车速3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雨污水、照明、交通、绿化及附属工程(含海绵城市系统)等;

  6、郑州市听风街(西四环~纪信路)新建道路工程规划为城市支路,西起西四环,东至纪信路,全长434.122米,道路规划红线30米,设计车速3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雨污水、照明、交通、绿化及附属工程(含海绵城市系统)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含测量及所需的控制点成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其中包含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施工图预算】等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

  2.5 服务周期: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招标后20天内完成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含概算书、勘察报告)和配合招标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批手续;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正式批复后30天内完成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和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后续服务:自办理好勘察报告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

  ①郑州市中州大道南段(宇通立交-京广南路),新建道路工程规划为城市快速路,北起宇通立交南段的长青路,南至京广南路,全长4715.376米(实施设计长度3231.68米,不含已实施的南四环-南水北调桥),道路规划红线100米,设计车速6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面道路;长754.8米、宽26米整幅高架跨线桥(连续跨越紫荆山南路、地铁2号线、豫一路、地铁9号线);下穿徐兰高铁(采用U型槽结构);三道长58米下穿铁路护管涵;污水泵站;雨污水、照明、交通、绿化及附属工程(含海绵城市系统)等;

  ②郑州市新达路(红松路-须水河西路),新建道路工程规划为城市支路,西起红松路,东至须水河西路,全长1634.086米,道路规划红线30米,设计车速3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雨污水、照明、交通、绿化及附属工程(含海绵城市系统)等;

  ③郑州市西四环北延(绿境路-大河路)新建道路工程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北起绿境路,南至大河路,全长2.1公里(实施设计长度1298.799米,不含在建的西四环大河路立交桥工程范围),道路规划红线60米,设计车速6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隧道、雨污水、照明、交通、绿化及附属工程(含海绵城市系统)等。

  第2标段:

  ①郑州市西山路(绿境路~绿达路),新建道路工程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北起绿境路,南至绿达路,全长826.807米,道路规划红线60米,设计车速5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雨污水、照明、交通、绿化及附属工程(含海绵城市系统)等;

  ②郑州市桂圆北街(绿源路-大河路),新建道路工程规划为城市支路,北起绿源路,南至大河路,全长913.443米,道路规划红线30米,设计车速3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雨污水、照明、交通、绿化及附属工程(含海绵城市系统)等;

  ③郑州市听风街(西四环~纪信路),新建道路工程规划为城市支路,西起西四环,东至纪信路,全长434.122米,道路规划红线30米,设计车速3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雨污水、照明、交通、绿化及附属工程(含海绵城市系统)等。

  备注: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第1标段: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资质(含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和铁道甲(Ⅰ)级资质。

  第2标段: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资质(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

  3.3业绩要求:

  第1标段:企业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城市快速路工程勘察和设计业绩及涉铁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委托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第2标段:企业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城市主干路勘察和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委托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2016年、2017年、2018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独立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上述年份要求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承诺)

  3.6其他要求:

  3.6.1 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的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注: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查询,其中项目负责人由委派单位查询)。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查询);

  3.6.4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承诺,其中牵头人对牵头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承诺,联合体其他成员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承诺);

  3.6.5自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承诺)

  3.7、本次招标第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3.7.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进行确认)。

  3.7.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3.7.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需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7.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 30日至2020年7月 20日,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料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4.2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法在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故文件费的收取如下: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前缴纳,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3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请投标人(供应商)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郑州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5.4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供货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

  5.5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投标人无需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提交原件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1)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在截止时间前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

  (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6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7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60335726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周先生

  电    话:0371-88811802

  邮    箱:lczbdl002@163.com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38号院B座2楼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电    话:0371-67885515

  传    真:0371-61788905

  邮    箱:sjwgczbj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