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集成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3-24 公告发布人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公告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集成系统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审设计【202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集成系统

2.2建设地点:该项目新城建运行管理中心位于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配楼一楼,CIM数据资源中心、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城市信息模型应用系统、数据安全平台、密码服务平台等部署在郑州市政务云。

2.3建设规模:该项目依托郑州市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和城市大脑等,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标准规范、CIM数据资源中心、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城市信息模型应用系统、数据安全平台、密码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中心建设等7部分,项目相关数据量达到174TB。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应用软件、系统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6工期及保修期:工期8个月,保修期36个月。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

3.2.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需出具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牵头人提供)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提供,内容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投标人需承诺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查询)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进行确认)。

(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需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03月25日至2023年04月 16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 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30分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

邮  编:450000                      

联系人:翟老师

电  话:0371-67188928

传  真:0371-61788905

邮  箱:zzsjwjnkjc@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9952

邮    箱:xczb63976573@163.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监管处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

电  话:0371-67885515

传 真:0371-61788905

邮 箱:sjwgcztbj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