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观光道路工程EPC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5-21 公告发布人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公告详情

  1.招标条件

  黄河观光道路工程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惠发改投{2020}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黄河观光道路工程EPC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招标编号:ZZCFZZ20200519

  2.3 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

  2.4 项目概况:黄河观光道路工程东起黄河大堤惠源路口,经规划中的海事观景点,西至武惠浮桥,长约12.81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景观工程等,照明工程包含武黄浮路(江山路-武惠浮桥),不含现状黄河二堤路,长约12.6公里。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建设项目范围内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项目相关采购以及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7 工期:①设计周期:7日历天    ②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①施工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②负责设计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①”“②”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3.3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缴纳的2020年1月份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缴纳的2020年1月份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5 信誉要求:

  3.5.1 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网页查询打印时间应为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3.5.2 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函)。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8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4.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法在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故文件费的收取方式如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用现金转账方式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用账户二维码详见招标文件,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

  5.3 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郑州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5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等,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 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8 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

  5.9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0年6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A区第八开标室。

  7.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639573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客技路南、三峡路西8号楼1单元10层100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83995051

  监督单位: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

  电话:0371-63639570

  传真:无

  邮箱:无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