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监察工作。
二、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定期对各室、大队的工作进行讲评。
四、文明、规范执法,爱岗敬业,及时对在建工程开展监察。
五、执行任务做到讲话和气,用语文明,待人礼貌,严禁粗暴。
六、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假公济私,每日下班前半小时,各大队必须返回支队本部(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并如实汇报当天工作情况。
七、值星人员下班前必须向支队领导汇报当天综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