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严守职责、秉公执法。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任何私利。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或接受宴请。
要文明执法、严守纪律,切实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务,严禁越权或超越范围执法,不得以违法的言行处理违法的人和事。
加强纪律、廉洁自律,严禁以权代法,不得以任何形式刁难执法对象或吃、拿、卡、要,当好人民公仆。
不得以任何名义参与公款娱乐活动,维护建设监察大队的良好形象。
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带头贯彻执行廉政制度,做好表率。
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违反上述制度者要从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