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制度
一、 培训目的:
为使执法人员了解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装饰安装、勘察设计、建材产品认证、墙体材料改革、拆迁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熟悉各种法律条文,基本掌握执法程序和相关业务知识,为依法行政奠定基础。
二、 培训内容:
执法监察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执法监察的一般程序及操作规范;
监察支队所有规章制度;
与建委各项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
三、 培训方法 :
实行强化培训,白天集中辅导,业余时间自学;
举办专题讲座;
座谈学习执法的心得体会。
四、时间安排:
每年必须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五、考试:
培训结束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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